2014年9月15日中國脫硝網訊:日前,環保部開出史上*大罰單,19家企業因脫硫設施存在突出問題,被罰脫硫電價款或追繳排污費合計4.1億元。我國五大電力集團華能、國電、華電、大唐和中電投,都有下屬子公司上榜。另外還有部分鋼鐵、有色和化工企業。除了罰款,環保部還要求這些企業在30個工作日之內,編制完成煙氣脫硫設施整改方案,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任務,逾期沒有完成的將依法從重處罰。7月15日,國家發改委對存在擅自停運發電機組脫硫設施,脫硫設施未能與發電機組同步投運,享受脫硫電價補貼但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等違規問題的部分燃煤發電企業再次送去了一道罰單。據了解,這道罰單,包括了10家燃煤電企業,罰金高達5.19億元。 此次,環保部、國家發改委接連開出兩大罰單,表明國家在治理污染方面的決心以及執法力度的大大加強,值得點贊。而且,環保部此次開出史上*大罰單,對象包括五大電力集團等明星央企,足可以看出環境惡化背景中環境治理趨嚴的態勢。分析人士認為,脫硫罰單是對企業污染物排放的一種懲罰形式,其目的是讓企業實現自身經營產業的清潔發展,罰單本不是目的。對電企的懲罰也對其他產業敲響了警鐘,如果鋼鐵、水泥、煤化工等污染物排放嚴重的產業依然維持傳統的粗放式發展方式,未來的經營中也難逃脫罰單的來臨。
此次脫硫罰單的開出,也給涉及脫硫脫硝的水泥等行業起到了殺一儆百的作用,是一種警醒,這些治污企業不要存有僥幸心理。如游走在治污違法邊緣,一旦被查出將面臨沉重的處罰,違法成本增加將會進一步約束企業的行為。
我國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為特征污染物的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2012年國內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為2117.6萬噸、2337.8萬噸,位居****,煙粉塵排放量為1234.3萬噸,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巨大,遠超出環境承載能力。而據統計,我國水泥工業顆粒物排放占國內排放量的15%~20%,二氧化硫排放占國內排放量的3%~4%。水泥工業也是我國繼火電廠、機動車之后的第三大NOx排放源。
在環境惡化的背景下,水泥行業排放標準也越加嚴格。2013年12月,環境保護部發布了第3次修訂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被業內稱為“史上*嚴標準”。新標準重點提高了顆粒物、NOx的排放控制要求。根據除塵脫硝技術的進步,新標準將顆粒物排放限值由原標準的50mg/m3(水泥窯等熱力設備)、30mg/m3(水泥磨等通風設備)收嚴至30mg/m3、20mg/m3;將NOx排放限值由800mg/m3收嚴到400mg/m3;新標準增加了氨(NH3)和汞(Hg)控制指標。標準規定在使用氨水、尿素等含氨物質作為還原劑去除煙氣中NOx時需執行NH3排放限值。NH3和Hg兩項指標的控制強化了臭味擾民和重金屬污染的防治要求。
隨著排放標準要求逐步加嚴,污染治理技術也一直在發展。根據《水泥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對節能減排的要求,水泥行業應著力減少二氧化碳及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建生產線必須配套建設效率不低于60%的煙氣脫硝裝置;嚴格控制粉塵排放,推廣減排降噪新技術、新設備。據業內專家表示,國內很多除塵設備、脫硝系統等環保設備在技術上是完全過關的,而且這些設備國產化之后有效降低了成本。因此,在技術層面,水泥廠的顆粒物、氮氧化物等排放量現在完全有能力達到新的國家標準。但有些地方水泥企業除塵、脫硝工作的實施效果并不理想,主要是這些企業環保意識不強,社會責任缺乏,缺乏自覺性和主觀能動性,也缺乏法規的強制約束力,仍在被動應付減排治污工作,甚至偷排、漏排超標排放,只片面追求短期的賬面收益,而不考慮長遠的社會環境的經濟效益,不愿意在環保上投入。
據相關統計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水泥行業90%的企業能實現脫硫達標,60%的企業能滿足顆粒物達標,而僅10%的企業能滿足脫硝達標。新的排放標準將于明年7月1日實施,水泥企業應該在新標實施前,提前做好除塵、脫硝等污染治理工作,同時,加強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感,不要像上述受罰企業一樣對治污存有僥幸心理,環保設備運轉三天打漁兩天曬網,更甚者擅自停運環保設備。雖然從目前看加裝運行環保設備會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但比起污染治理以及污染帶來的健康成本,仍然是小數目,而且,從長遠來看是有利于國家和企業的長遠發展的。
同時,政府部門應該消除地方保護,盡快完善有利于水泥行業減排的法規體系和鼓勵政策,加強監督力度和處罰力度,并有力運用經濟和市場手段,如加大對環保科研、環保機械制造的資金投入、貼息和減免稅費力度,千方百計地把環保機械設備的價格降下來,切實減輕諸如鋼鐵、水泥、玻璃等行業采購使用環保機械設備的經濟壓力。新的環保法明年1月1日開始實行,其中一條“篡改偽造數據需追究法律責任”,這個涉及企業也涉及第三方的人員,甚至有不作為的政府工作人員,這個也會是某一種威懾,但關鍵還要看這些法律能否落到實處。只有企業和政府雙管齊下,對治污不存有僥幸心理,把法律落到實處,并且持之以恒,環境治理的效果才會顯現。